作者:未知 时间: 2019-03-28 19:20:54 人气:0 ℃
2012年我省10处湿地获批国家湿地公园
(来源:来源: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1月23日,国家林业局下发通知,同意全国85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其中我省10处。
《通知》要求,湿地公园建设应坚持“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开展建设管理工作要求,逐步建立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的保障机制,依法保护相关利益者的权益,保障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健康进行。建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试点工作科技咨询工作组,完善科技支撑机制,加强科研监测工作,科学指导园内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
《通知》强调有关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对本辖区内湿地公园的指导和监管,高标准建设国家湿地公园,防止轻保护、重开发的现象,提高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我省新增的10处湿地公园分别为济南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黄河岛湿地公园、东明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潍坊白浪河国家湿地公园,沐河国家湿地公园、莒南鸡龙河国家湿地公园、东阿洛神湖国家湿地公园、曲阜孔子湖国家湿地公园、王屋湖国家湿地公园和莱州湾金仓国家湿地公园。至此,我省国家湿地公园达24处,在保护、恢复湿地生态状况,进行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保护意识,促进生态旅游、拉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