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未知 时间: 2019-03-28 19:22:27 人气:0 ℃
日照市被授予“山东省森林城市”称号
(来源:日照市林业局)
近日,山东省绿化委员会下发《关于授予日照市等5个市“山东省森林城市”称号的决定》,授予日照市“山东省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山东省森林城市”是省绿化委员会从2012年启动的一项评选活动,今年是首批评选。日照市是唯一获此荣誉的地级市。近年来,日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工作,纳入“生态建市”的重要一环常抓不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10余次实地调研,并对创建森林城市提出明确要求。2009年,市委、市政府作出开展三年造林绿化活动、创建森林城市的部署以来,多次召开高规格会议,出台一系列文件,强力推进创建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里的部署要求,从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责任机制入手,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市林业局组织编制了《日照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确立了 “四城、四带、多极”的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各区县围绕“森林城市、美丽日照”的总体目标,认真组织实施了城市提绿、荒山披绿、水系扩绿、平原增绿和通道连绿等重点绿化工程,积极吸引城市资源、民营企业、工商大户流转土地、连片承包,投资发展林业,建设生态林场,造林绿化步伐进一步加快。2011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造林51.2万亩。与此同时,各级牢固树立“保护也是发展”意识,把森林资源管护摆在重要位置,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林业综合执法,坚持不懈地开展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古树名木管理,有效保护了造林绿化成果。截至2012年底,全市有林地面积265.3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38.3%;城市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29%。主要绿化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山东省森林城市的标准要求。8月上旬,日照市顺利通过山东省森林城市考核组的检查验收。
森林城市的宗旨是 “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 是当今城市发展的潮流和方向。通过深入开展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全市干部群众的生态意识进一步增强,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有效促进了林业的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对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也产生了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