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未知 时间: 2019-03-28 19:22:31 人气:0 ℃
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把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推向更高水平
——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体会
(来源:中国林业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5周年之际,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阶段,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会议通过的《决定》,是马克思主义的光辉文献,是指导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肩负历史使命的深刻把握,对国内外形势的科学判断,对深化改革的高度自觉,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各级林业部门要把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决定》作为头等大事,全力推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一、充分认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决定》的主要精神和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新纪元,创造了世所罕见的发展奇迹。过去35年的实践证明,改革开放是我们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高举改革开放大旗,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出的又一次重大历史性抉择,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第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求全面深化改革。第二,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要求全面深化改革。第三,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全面深化改革。第四,党内外对全面深化改革高度期待,顺应人民愿望,保持党和国家生机活力,要求全面深化改革。
实践证明,改革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我国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35年历程,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现在,我们离建党一百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有8年,离建国一百年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大致还有35年。如何抓住战略机遇期,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时代赋予我们党的重大历史课题,也是我们党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马克思主义光辉文献,是一份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宏伟蓝图。《决定》鲜明地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重大问题,剖析了我国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未来走向,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决定》分16个部分、60条,提出了300多项改革举措,在改革理论和政策上取得了一系列重大创新和突破,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推进改革的坚定决心,体现了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有胆有识、敢于碰硬、勇于担当的宏伟气魄,必将有力促进“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我体会,《决定》体现了四大特性:一是把握了规律性,扭住了改革这一推动发展的动力源泉,体现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准确把握。二是突出了系统性,《决定》是一个全方位的改革方案。三是体现了战略性,特别注重顶层设计,又鼓励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体现了战略思维、国际视野和求实精神。四是具有历史性,抓住了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顺应了历史潮流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必将载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史册。学习《决定》,要把握好以下主要精神:
(一)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努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这一指导思想,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第一,突出了主题:全面深化改革。十一届三中全会主要是对观念上的重大改革,十二届三中全会到十七届三中全会主要涉及城市改革、农村深化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这次是全面深化改革、全方位的改革。第二,确定了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必须按照这一方向来设计和构建体制机制。第三,明确了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揭示了改革的本质要求和价值取向。第四,明确了目的: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
(二)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决定》最突出的亮点之一,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引领。其内涵主要包括3个要点:第一,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中央作出的坚定选择,决定了改革的性质,保证了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持这一性质,就不会犯颠覆性的错误。第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我们党已经执政64年,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但还不完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制度就会更加科学完善,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第三,丰富了我国现代化的内涵。过去说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分别从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等物质层面提出的,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从制度层面提出的,涵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大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制度体系。《决定》还明确了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阶段性目标。这与邓小平同志1992年提出的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是完全吻合的,也是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完全一致的。
(三)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就是“六个紧紧围绕”: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这“六个紧紧围绕”,全方位部署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领域的改革重点,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既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又体现了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带动其他领域改革的要求,体现了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
(四)关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决定》的最大亮点和重大理论观点,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各领域改革的基本方针,对于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意义十分重大。第一,抓住了市场经济的本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也是共同规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样需要遵循这一规律,既然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主要内涵、一般规律,这就要求我们在理论上承认这一规律,在实践上遵循这一规律。第二,将带来政府职能的一系列变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意味着没有其他力量可以代替市场的作用。政府等其他力量可以影响和引导资源配置,但不能起决定性作用。政府是管理主体,而不是市场竞争主体。这就要求,对政府进行改革,切实发挥好“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的主要职能和作用。第三,对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提出了重大命题。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而不是更大的作用,也不是更强的作用,而是更好的作用。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政府职能存在着越位、缺位和不到位并存的问题。必须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凡是能由市场进行配置的,要坚决放开放到位,让市场主体更好地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第四,对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包括: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等。
(五)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决定》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这是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健康发展的核心,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这一改革的目的和实质是明确赋予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平等的权利,进一步释放非公有经济的发展活力和潜力。第一,进一步明确了非公有经济财产权的法律地位。《决定》明确指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这对增强非公有经济财产所有者的发展信心、发展热情将会起到“定心丸”的作用。第二,进一步明确了非公有经济的市场地位。《决定》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实际上是对非公有经济市场地位的进一步确立和肯定。第三,进一步明确了非公有经济的市场监管问题。《决定》要求,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从表面看,与此前的提法没有明显区别,实质上不仅强调了非公有经济的法律和市场地位,强调了按照法制经济的要求,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监管,以促进非公有经济自觉规范经营,自觉遵守市场秩序和规范市场行为,提高非公有经济在市场上生存和发展的能力。
(六)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的产物,是我们党在所有制认识上的重大突破和丰富,对激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力具有重要意义。第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出现找到了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决定》对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赋予了同等重要的地位,并提出了毫不动摇发展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的重大方针。这为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开辟了更广阔的前景。第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着力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为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组、与其他资本平等竞争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是今后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着力点。第三,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壮大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按《决定》精神,今后既可以发展国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也可以发展非公有制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这种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等各种形式的公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必将成为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
(七)关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主要精神包括:第一,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决定》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第二,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第三,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如果按户籍人口计算,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只有37%,还有近9亿农民。农民普遍缺乏财产、资本、科技、土地等生产要素,只拥有劳动力,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如果占全国人口63%的9亿农民不是市场主体,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把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户家庭培育成完整的市场主体。《决定》的这些改革举措有利于让广大农民逐步成为市场主体,这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确保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决定》还对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其中有许多新理论、新举措。如:《决定》提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民主,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推进法制中国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等等。这些重大举措与林业工作密切相关,我们要认真学习。
二、深刻领会《决定》关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决定》提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并阐述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构成及其改革方向、重点任务。这与林业密切相关,以下问题需要准确把握。
(一)关于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这是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首要任务和制度基础。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和主体是自然生态系统,只有从源头上保护好自然生态系统,生态文明建设才能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实行这一改革,核心是健全3项制度。一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这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中的基础性制度。过去,我国没有把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确定清楚,没有划清国家所有国家直接行使所有权、国家所有地方政府行使所有权、集体所有集体行使所有权、集体所有个人行使承包权等各种权益的边界。《决定》要求,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二是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主要解决我国目前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和自然资源管理人权益不清、权责不清的突出问题。《决定》要求,按照所有者和管理者分开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管理的原则,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建立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职责的体制。三是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和国有自然资源管理者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统一行使用途管制职责。
这三个方面的改革措施都是生态保护体制的重大变革,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这一论述科学阐明了自然生态系统各个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赋予了林业重要地位。林业部门要坚决贯彻《决定》精神,主动适应改革趋势,深入研究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要认真研究森林、湿地、荒漠和野生动植物的所有权、资产产权和确权登记问题,尽快完善用途管制措施,强化监管权。
(二)关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维护代际公平、留给子孙后代最大最珍贵遗产的基本保障,体现了我们党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坚定意志和决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是为了保护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第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手段。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就是要明确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人居环境安全、生物多样性安全的生态用地和物种数量的底线,是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构建我国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核心。第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的核心是严格落实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国土空间开发的“高压线”。第三,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林业部门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国家林业局根据法定职责已经划定了森林、湿地、沙区植被、物种4条生态保护红线,工作走在了前面。下一步,要把划定的红线落实到地图上、地块上,尽快制定最严格的管制原则和管理办法。已经有法律法规保障的生态红线,必须依法保护管理。还没有法律保障的生态红线,要尽快推进立法。
(三)关于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这是我们党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要举措,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创新和亮点。国家公园是当今国际社会保护自然资源的主要模式之一,有利于丰富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体系。第一,建立国家公园就是要保护好自然资源、自然和人文景观,以及生物多样性,更好地发挥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和社会服务功能。国际上的实践证明,这是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的重要制度和载体。第二,建立国家公园是林业的最大优势和潜力所在。我国具有国家公园性质的主要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风景名胜区、考古遗址公园、海洋公园等。目前,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有2150处,总面积1.25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3%,还有2800多处森林公园、300多处国际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这些资源无论从面积、还是从数量上看,都是第一位的,是建立国家公园的重要依托。2006年,云南省林业部门在迪庆藏族自治州建立了全国第一个国家公园——普达措国家公园,2008年,国家林业局又将云南省列为国家公园建设试点省,开展了积极探索和有益的尝试。第三,建立国家公园是林业部门的重要职责。要抓紧研究国家公园的体制机制问题,以及适合国家公园的自然生态系统类型和区域,全力推进国家公园建设。
(四)关于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决定》提出,要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实质是利用价格、税收、财政等经济手段,鼓励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对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这两项制度的实行,对于节约和保护自然资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第一,可以更多地发挥市场在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上的决定作用,改变自然资源及其产品廉价甚至无偿使用的做法,有利于更加珍惜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资源破坏和浪费。第二,可以大幅度增加生态保护和建设资金投入,解决生态建设资金缺乏和生态补偿标准低的问题,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生态保护和建设的积极性。第三,有利于支持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等生态保护区域发展,形成多元化补偿方式和动态化补偿机制,推动全国主体功能区战略顺利实施,促进地区协调发展,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将给林业发展带来重要机遇,但也有很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一要研究森林、湿地、沙区植被、野生动植物等林业资源有偿使用和资产化管理问题,特别是要针对目前占用林业资源的成本过低问题,研究应对措施。二要研究开征资源税给林业发展带来的影响。三要加强森林资源生态服务价值和差别化补偿政策研究,争取不断提高补偿标准。四要研究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争取扩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禁止开发区转移支付试点范围,提高转移支付用于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资金比例。五要抓紧研究建立湿地和荒漠生态系统生态补偿机制,探索森林碳汇交易等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
(五)关于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这一改革对于理顺生态与环境的保护管理体制、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面临的三大突出问题,其中生态系统退化是最根本的问题。当前在“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的机构设置是最薄弱的。中央已经明确“把发展林业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我们要对以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第一,深入研究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林业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构建有利于保护发展自然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及生物多样性的行政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正能量。第二,研究建立破坏森林、湿地、沙区植被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第三,研究建立生态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生态损害鉴定评估办法,科学鉴定生态损害范围、程度及价值。探索编制林地、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六)关于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这是全面推进国有林区改革的重大举措,对于维护生态安全、维护木材安全、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增长、改善林区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核心是理顺三种体制。一是理顺国有林所有权、产权管理体制。我国国有林包括两大块,一块是国有林场,有4855个,经营面积11.5亿亩,林地面积8.7亿亩,约占全国林地面积的19%,所有权是全民所有,这部分要尽快厘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对国有林场的管理体制。另一块是国有林区,有138个国有林业局,经营面积11.2亿亩,林地面积9.5亿亩,约占全国林地的21%,所有权是全民所有,产权在中央政府,管理权和监管权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使用权在地方政府,要尽快厘清三者的关系。二是理顺政府管理林区社会的体制,理顺职能和资金渠道。三是改革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体制,构建有利于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体制。经过改革,建立起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改善民生、有利于增强企业经营活力、权责利相统一的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国有林区发展新体制。
(七)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是党中央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意义十分重大。目前,全国已确权集体林地27亿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7.7%;发证面积26亿亩,占确权林地的96.4%,1亿农户拿到林权证,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近5亿农民拥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财产权,户均获得森林资产约10万元,使广大农民成为林木资产的法人,为他们订立契约、积累资本创造了条件。可以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培育农民市场主体方面,走在了前列,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有许多方面需要完善。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赋予林权生产要素功能,包括可抵押、可担保、可流转,实现资产到资本的转换。集体林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按照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要求,林业部门的职责主要是监管,确保森林资源总量不减少。二要继续深化林业行政审批项目改革,把该管的事情管好,把不该管和管不好的事情交给市场。要改革森林资源采伐管理等监督机制和办法,加强林地管理,清理取消不符合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各项规章制度。三要稳定和完善农民的林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林地流转。四要健全财政、金融、森林保险、林权交易等政策,引导农民通过林权要素运用,积极发展林业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企业等多种市场经营主体,推动林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使农民在经营林业中获得更多的收入,真正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
(八)关于完善生态修复制度。《决定》提出,完善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我们要理解其深刻含义。第一,完善生态修复制度对我国具有特殊意义。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一旦破坏,修复起来十分困难,有的需要上百年甚至几个世纪的努力,生态修复必须依靠制度来保障。当前,我国已是世界上生态最脆弱的国家之一,全球十大生态危机在我国都相应存在,生态修复任务极其繁重,也必须依靠制度来加强。第二,完善生态修复制度具有丰富的内涵。生态修复制度是生态修复的根本保障,完善生态修复制度有利于把生态修复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为生态修复提供行动准则和依据,使生态修复的目标、任务、措施更加合理、完善,可以发挥约束和监督作用。第三,完善生态修复制度重点是加强生态修复工程的制度建设。《国家林业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已经明确提出了“实施十大生态修复工程,构建十大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格局。要研究健全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的制度保障,从规划制定、法律法规、绩效评价和监督考核等方面,健全各项制度和机制。
(九)关于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范围。《决定》提出,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范围。这为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定下了基调。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重大战略决策。截至2012年,全国共完成退耕还林建设任务4.41亿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39亿亩。经过15年的建设,退耕还林工程已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退耕还林工程是我们党建设生态文明的伟大实践,创造了世界生态建设史上的奇迹,深得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支持。继续实施退耕还林,是我国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顺应广大人民群众期待的迫切需要,对于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林业部门一定要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机遇,组织实施好新一轮退耕还林。一要稳定原有的退耕还林成果。退耕还林工程已实施了十几年,取得了重大成果,必须不断巩固和发展,稳定已退耕还林的面积,确保“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二要扩大退耕还林实施范围。新一轮退耕还林应重点考虑25度以上陡坡耕地、重点地区的严重沙化耕地、重要水源地坡耕地以及西部地区实施生态移民腾退出来的耕地等,做到稳步有序推进。三要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对还生态林、经济林的比例不再作限制,对退耕农户丧失的机会成本和退耕还林的生态效益给予综合补偿,使农民获得较好的收益,既改善生态,又改善民生。
三、学习《决定》,解放思想,以更大的勇气和决心加快林业改革,把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推向更高水平
林业系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就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更实的工作举措,加快推进各项林业改革,创新林业体制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提升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水平。
一要认真学习原文。各级林业部门每一名干部职工都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地学习《决定》原文和习近平总书记作的《决定》说明,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决不能浅尝辄止、一知半解。要深刻领会《决定》的主要精神和丰富内涵,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林业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贯彻落实。同时,要继续深入学习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
二要坚定改革信心。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也是我们党最鲜明的旗帜。当前,林业改革正处于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改革任务十分繁重。各级林业部门必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高举改革开放旗帜,牢固树立“不改革没有出路”的思想,克服畏难情绪和观望思想,紧紧抓住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好机遇,全面深化各项林业改革,全面创新林业体制机制,为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创造更好条件。
三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林业改革相对滞后,既有发展阶段方面的客观因素,也有思想认识方面的主观原因。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必须解放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胆子要大、步子要稳”的要求,敢于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跳出条条框框的限制,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勇于自我革新,积极主动地提出改革措施和办法。既要加强改革顶层设计,又要鼓励基层大胆创新。凡是符合《决定》精神,有利于林业发展、有利于改善生态、有利于改善民生的改革举措,都要大胆去试、大胆去闯,既积极又稳妥地推进林业改革。
四要服务国家改革大局。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部署,不是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单项改革。林业部门在改革过程中,要坚持服务国家改革大局。这个大局就是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符合国家全局发展需要,契合人民群众期待,有利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要自觉将林业置于国家改革大局之中,一方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相关领域的改革,另一方面大力推进林业改革,确保完成《决定》明确的林业改革任务。
五要尽快迈出改革步伐。各级林业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要以积极主动的精神和脚踏实地的作风,找准改革的突破点、关键点和切入点,研究提出实实在在的改革举措,切实做到真改、敢改、快改。切实抓好国有林区改革、国有林场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认真研究《决定》中涉及林业的相关重大问题,务必在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推动林业改革发展上动真格、见实效,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水平,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